今天黑老闆不無哀怨地跟我說,
「小強,你瞧。」他遞張相片過來,一瞧是張違規超速的相片。
「老闆,是你超速被活逮的嗎?」
「嗯。車是我向老妹借的。妳仔細看看上頭的日期。」
「喔,1月23日上午,那不正是大年初一嗎?」
「是呀。」
「真衰,這樣會奉獻多少銀兩給政府?」
「1600元。」
「唉。」
「唉。」
「那以後你開車得遵守規定才是。1600元就當買個警惕也罷。」
「買個警惕?」黑老闆眉頭糾結。
「小強,妳看清楚相片上都寫了什麼。」
我感到有股怨氣正在凝結,所以趕緊看個清楚,但看雖看清楚了,卻不明白黑老闆意指為何。
「哼!限速50,我才超速個15公里就給照了相,實在是…實在…」
「實在什麼?」我頗納悶。
「實在太沒面子!」
「吭?」
「想當年我超速都嘛是限速的一二三倍,要罰就罰個夠罰個爽。」
「那不是拿錢拿命開玩笑?」
「小強,妳太幼齒還勘不透人生何義,我跟妳說,人生在世循規蹈矩,是社會化的制約,
這種種制約就像羅網,重重將妳裹縛,然後集體牽制。想衝決網羅,就別小鼻小眼,
搞什麼偷呷步,像我這次超速違規就有失大家子的風範了。唉,老囉,老囉。」
「超速跟老不老沒啥干係吧?」
「誰說沒干係的!我就是年紀大了人也保守了,一時不察油門稍稍踏重了些才給照了相的。」
「那老闆是無心之過了囉?」
「不就是嘛,老子都金盆烏盆洗手了,若真有意超速會他媽的超速15公里嗎?但有冤也沒得伸去。」
「老闆這樣說也算成理。」
「作人處事不能半調子,當二百五,就這個道理,明白吧?」
「明白。」
我還真為黑老闆「老了」感到慶幸,不是嗎?
領他薪水的小強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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